川普2.0 未誠實報稅恐失美公民身分

情境示意。圖 / Unsplash提供

美國司法部延續川普的移民打擊政策,在今年6月的備忘錄指出,美國民事部門已設立取消歸化(Naturalization)程序的10大優先順位案件。其中,3月,美國檢察官就依當中第4順位的案件,請求法庭剝奪一位未誠實報稅女士的美國公民身分。

這位住在休士頓的女士,2017-2018年接受美國移民官面試時,因確定她符合「良好道德品質」標準,順利取得美國公民身分;不過,在2019年時,她因稅務詐欺被起訴時承認,在2012-2015年取得美國公民身分前,報稅時故意短報收入;同時,她同意繳納美國國稅局相關罰款與被判3年監禁。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指出,這位女士儘管在取得身分當時尚未被控犯有此罪,但美國司法部仍尋求剝奪她的公民身分。理由是在歸化面談過程,針對「是否曾經犯罪,即使是從未被指控的犯罪行為」的問題上,她回答了「否」。

蘇宥人說,目前美國司法部移民打擊政策中,民事部門已設立取消歸化10大優先案件類別,依排序分別為1. 對國家安全構成潛在威脅,包括與恐怖主義、間諜活動或從美國非法出口敏感物品、技術或信息有關,引發國家安全關切者;2. 涉嫌酷刑、戰爭罪或其他侵犯人權行為的個案;3. 涉嫌推動或曾推動犯罪幫派、跨國犯罪組織及毒品販運集團非法活動的個案。

4. 在入籍過程中未披露所犯罪行的個案;5. 涉嫌人口販運、性犯罪或暴力犯罪的個案。6. 涉及各類金融詐欺、針對美國詐欺行為的個案,包括:薪資保護計劃(PPP)貸款詐欺和醫療補助、醫療保險詐欺。7. 涉嫌對個人、基金或企業進行詐欺的個案。

8. 透過政府腐敗、欺詐或重大虛假陳述獲得歸化,且未被其他優先類別涵蓋的個案;9.由美國檢察官辦公室轉介或與未決刑事指控相關的個案,如果該指控未能歸類於其他優先事項之一;10. 其他指派給民事部門並被認定具有充分重要性的個案。此外,民事部門保留在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可以追究這些類別以外案件的裁量權。

蘇宥人說,在刑事訴訟中,政府必須以「超出合理懷疑」的標準舉證被告有罪,這是最高的證明標準;但在大多數取消歸化案,美國政府提起的是民事訴訟,所以並不具備這些保護措施,舉證標準也較低,僅需有「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而非「超出合理懷疑」。

特別要注意的是,這類案件並沒有時效限制,美國政府可以為了立案,追溯數10年前的事件。蘇宥人指出,一般而言,剝奪公民身分的案例極為罕見,但光是在川普第一任期內,美國政府向法院提起的相關案件數量,相較布希與歐巴馬任內,均呈增加趨勢。

雖然,這項案例極為特殊,不過蘇宥人提醒,隨著「入籍過程中未披露所犯罪行的個案」類別被列為第4優先順位,針對已歸化的美國公民或居住在美國且有意取得身分的納稅義務人,更應小心檢視已申報的稅表,是否如實就其義務誠實申報並繳稅,如對納稅義務有任何疑慮,應盡速諮詢專家以求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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