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迫勞動國際明禁 政府助力合規
在全球化與人權意識高漲雙重驅動下,企業供應鏈中的勞動人權議題,已成為不可忽視的經營風險。臺灣誠正經營學會日前偕同普華、資誠研討企業與人權議題,探究當前企業面臨的勞動人權風險,從國際趨勢、法律遵循到公司治理等多重面向,為台灣企業剖析挑戰議題與應對策略。
勞發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胡欣野首先示警,從英國、澳洲的《現代奴隸法》到歐盟的《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國際法規正快速演進,企業保障供應鏈人權的責任加重。其中,美國的暫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明禁強迫勞動,企業若不積極應對將面臨嚴重的經濟與訂單損失;勞動部設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加強國對國合作助企業直接聘僱,未來也會與經濟部合作,提供企業宣導、諮詢,協助台廠落實人權指標。
法遵有道 申訴與改善機制是關鍵
面對嚴格的國際規範,普華資深律師鍾詩敏提出應對作法。她說,國際間普遍以國際勞工組織(ILO)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為評估基礎,包括美國海關的暫扣令、歐盟強迫勞動產品禁令規範,實務上也都參考相關標準。
鍾詩敏強調,企業收到暫扣令並非絕境,但需提出具體可驗證書面證據,以證明未涉強迫勞動,抑或相關風險已被有效持續移除,若然仍可獲撤銷或修改暫扣令。有效的改善做法包括,制度修正時納入勞工與公民團體意見、設計讓勞工能實質參與的有效申訴機制等;企業如能主動落實人權盡職調查,並將相關改善措施系統化、文件化,將有效降低風險。
強迫勞動 濫用弱勢處境無法求援
台灣勞動法學會理事長、臺大法學院教授徐婉寧在分析國內法院判決標準後指出,法院認定強迫勞動的關鍵在,雇主是否「濫用弱勢處境」。當勞工,尤其是移工,因語言不通、不諳法律,處於弱勢時,便極易成為剝削對象。
若雇主利用這項弱勢,透過脅迫、不當債務約束等手段,使其從事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工作,即觸犯《人口販運防制法》。徐婉寧點出,判決關鍵在勞工是否保有自由求助管道,若處境使其無法求援,便極可能構成強迫勞動。
人權風險納治理 董事免責主張難
綜合座談時,政大法學院副教授陳盈如回應普華主持律師蔡朝安提問時指出,隨勞工人權成供應鏈核心風險,董事會的監督職能隨之提升。歐美法規已將董事監督義務提升至「忠實義務」層次,意味對強迫勞動等關鍵風險,董事基於應負的監督責任,今後難主張免責。

陳盈如提醒,董事會應主導建立完善監督系統,定期檢視人權政策落實情況;對外公開的永續報告、行為準則等,也將成為檢視是否善盡職責的參據。
國際法規分歧 策略抉擇合規路徑
臺灣誠正經營學會顧問鍾元珧從企業策略角度分析指出,台灣企業正面臨關鍵的合規路徑選擇。他指出,未進入國際市場者,可評估現階段承擔高昂合規成本的短中長期效益,再配合經營策略調整步伐;已有海外業務者,必須從治理責任的角度慎重處理,因為能否符合歐美的高標準,已提升為財務與業務風險的管理問題。
鍾元珧指出,歐盟與美國的規範深度不同,企業需依自身策略定位決定合規方向。以韓國大型企業為例,他們普遍選擇對標最高國際標準以維競爭力;相較部分台灣企業仍憂慮合規成本,杵在不同標準間猶豫不決。他提醒,未來若僅以本地法規為準,恐難應對國際市場挑戰。
關注勞動人權 啟動人權盡職調查
資誠表示,強迫勞動議題已從社會責任層次,升級為直接影響企業營運的經貿課題。台灣企業必須立即採取行動,將人權盡職調查納入核心管理流程,才能確保在全球勞動人權浪潮中永續經營。
延伸閱讀
- 勞權成全球貿易門檻 標本並治解風險
- AI來襲 林永智:會計師驅動變革良機
- 經濟犯罪挑戰全球 供應鏈勞動人權升
- ESG勞資新趨勢 企業人權浪潮將至
- 董事解任因何事 產學倡優化裁判機制
- 從對抗到合作 勞資關係強化治理演進
- 落實董監義務 企業併購加重實質揭露
- 全球保險業最怕網路犯罪 臺灣憂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