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等關稅明(9)日開徵,有關4月5日生效的基礎關稅與對等關稅兩者間是否疊加課稅?美國成分商品豁免課稅如何認定以及進出美國自由貿易區的產品,對等關稅的處理原則等,對等關稅適用常見的6大問題,普華合夥律師李益甄提供以下解答,協助企業快速掌握課稅重點不踩雷。
基礎關稅對等關稅不用疊加課稅
Q:4/5生效的基礎關稅10%,和4/9即將生效的對等關稅,需要疊加課稅嗎?
A:不用。以台灣為例,4/5起除商品原有稅率外,先加10%基礎關稅;4/9對等關稅開徵後,就變成原有稅率加32%對等關稅,不須再加10%基礎關稅。
美國成分超過20%商品 可以豁免
Q:含有美國成分的商品,是整個豁免課稅嗎?
A:並非整個商品都可以豁免課稅。若美國成分超過20%的商品,其中美國成分可以先拆出來,只對其中非美國成分課徵對等關稅;不過商品中美國成分如低於20%者,全部都要課徵對等關稅。
美國關稅估價 回歸相關規定計算
Q:承上,產品中的美國成分應如何計算?
A:目前美國海關針對對等關稅發布的指引中,沒有特別計算規則,也就是應回歸美國關稅估價的相關規定計算。
半導體和藥品 只是暫時不須課稅
Q:半導體和藥品是否永久豁免對等關稅?
A:半導體和藥品在本次課稅的豁免清單裡面,但只是暫時不須課稅,將來仍有可能課徵對等關稅或其他額外關稅,例如第232條款規定。
半導體豁免清單 不含伺服器筆電
Q:AI伺服器和筆電是否包含在半導體產品內?
A:伺服器和筆電不包含在半導體產品的豁免清單內,但是伺服器和筆電產品若其中使用的美國成分,例如輝達、高通晶片等,可以拆算出來,不須課徵對等關稅。
進入FTZ 無須繳納一離開即開徵
Q:如產品進入美國自由貿易區(FTZ)需要課徵對等關稅嗎?
A:產品進入FTZ無須繳納對等關稅,但一旦離開FTZ進入美國市場就必須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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