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監管政策 全球10大發展趨勢

加密貨幣情境圖
情境示意。圖 / General Bbytes @Unsplash

PwC昨(14)日發布2025全球加密貨幣法規報告(Global Crypto Regulation Report 2025),探討快速變化的數位資產監管環境並分析50個司法管轄區的政策變化與新興趨勢。同時剖析美國對加密貨幣監管態度的轉變、歐盟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MiCAR)的實施以及全球各地逐漸成形的監管框架。

美國監管清晰化 亞洲積極定框架

這項報告指出2025全球加密貨幣監管的10大趨勢。趨勢1,美國監管清晰化:美國在2025年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政策將朝更友善方向發展,同時解決SEC及CFTC兩者對加密貨幣的管轄權爭議,為產業提供清晰指引。

趨勢2,亞洲正積極制定監管框架:亞洲金融中心正加強對加密貨幣的監管。香港推出加密貨幣OTC及託管服務的發牌制度,而新加坡則發布了穩定幣的監管框架。

歐盟身處過渡期 中東框架漸成形

趨勢3,歐盟MiCAR過渡期下的不確定性:儘管MiCAR已生效,然而加密貨幣業者仍可依循其國家的法規營運至2026年的年中,且因各成員國施行接軌的時間點不同,恐導致境內監管不一。

趨勢4,中東及新興市場的監管框架逐漸成形:阿聯透過杜拜VARA、阿布達FSRA等監理機構,建立全面性加密資產監管框架,而其他地區如巴林、南非等國亦推出了加密貨幣交易所和發行商的許可證制度。

加強監管穩定幣 洗錢防制更嚴格

趨勢5,英國推進加密資產監管框架:隨著2024年底英國財政部將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納入監管範圍,FCA已就相關監管框架開放意見徵詢,並預計於2026年全面實施。趨勢6,全球對穩定幣的加強監管:各司法管轄區開始推出相關專法,以確保穩定幣的可靠性及其儲備支持,其中MiCAR已全面監管穩定幣,英國及亞洲則正在研議支付型穩定幣的監管制度。

趨勢7,強化資料治理:區塊鏈、代幣化日益普及,使得資料準確性、存取控制等要求將更為嚴格,以減少舞弊、網路威脅及作業疏失等風險。趨勢8,更嚴格的洗錢防制(AML)及透明度標準: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已經或正在實施FATF的旅行規則(Travel Rule),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及服務提供商需遵循與銀行一致的轉帳標準。

加強創新審查 與金融體系再融合

趨勢9,加強對去中心化金融(DeFi)及加密貨幣創新審查:IOSCO及FATF已發布去中心化金融政策建議,而美國及歐盟等監理機構亦正在研議將證券、舞弊及洗錢防制法應用於去中心化金融,顯示未來「相同風險,相同規範」將適用於加密貨幣服務。

最後,趨勢10,加密貨幣與金融體系的融合:全球多個司法管轄區已推出證券型虛擬通貨的金融監理沙盒和業務試辦。歐盟和英國則正在試行在區塊鏈上發行政府公債。隨著加密貨幣相關的投資商品陸續獲得各地批准,顯示其正逐步融入金融體系。

加密貨幣無國界 美國仍主導發展

資誠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吳偉臺表示,從近期產業趨勢與市場反應觀察,美國仍是主導數位資產未來發展的關鍵性角色。加密貨幣無國界特性所衍生的風險,促使各國政府更積極制定相關監管措施,以保護投資人、維持市場穩定,同時鼓勵金融創新。

我國金管會自2023年起,也陸續公告開放專業投資人以複委託方式投資虛擬資產ETF、試辦推出虛擬資產保管業務,並於今年3月底參酌外國法規,預告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無疑為監管上的一大進展與國際趨勢相呼應。

穩定幣與資產代幣化將更趨成熟 

資誠金融產業服務會計師吳尚燉指出,2025全球監理及立法推出,將有助虛擬通貨市場走出不確定性,使制度邁向清晰化。同時也將促使金融科技與傳統金融緊密結合,帶動部分應用場景,如穩定幣與資產代幣化將更趨成熟。

吳尚燉認為,此時業者應著重強化法遵與內控制度;不過在財會處理上,因目前國際會計準則,尚無針對虛擬通貨專章的特定規範,將成為今後觀察重點。

臺灣尚無專法 關注國際組織動向

資誠金融產業服務會計師胡友貞表示,金融領域虛擬通貨的特性有助跨境支付與金融效率,惟國際標準制定機構也指出,需留意虛擬資產交易衍生出的風險。

目前,臺灣尚無專法規範,故將虛擬資產交易根據既有法令課稅,因而有許多課稅議題與細節猶待釐清。胡友貞提醒,為免法規出現套利機會,全球需推動國際合作並制訂一體化法規,國內業者需持續關注國際組織對各項標準提出的制定方向,以提早因應。

2025全球加密貨幣法規報告為PwC發布的第三本年度報告,內容彙整包括臺灣在內的全球各司法管轄區加密貨幣的監管現況,同時分析國際組織的監管動向以及監管環境變化對加密貨幣業者和金融機構可能產生的影響。以下為這次報告中國際主要組織的動向觀察。

組織
時間
項目
方向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

2023/7-2024/10
  •  加密資產活動監管
  • 全球穩定幣(GSC)相關建議
  • 客戶資產保障
  • 利益衝突
  • 跨境合作

FSB指出由於監管框架實施不一致,造成跨境活動監管不易,敦促各國制定及實施制度。FSB亦建議需有更多措施監管穩定幣,以防市場出現信心危機引發擠兌。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 2022/12-2024/7
  • 加密資產的審慎處理
  • 第一類及第二類加密資產分類
  • 揭露規定及風險管理

相關標準將推遲至2026年1月實施,且更為嚴格,包括禁止銀行交易特定加密資產,並要求銀行需依範例揭露所持有之加密資產資訊。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 2024/3-6
  • 第15號建議及註釋
  • 虛擬資產的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AML/CFT)
  • 旅行規則的實施

FATF呼籲各司法管轄區應盡快落實相關標準包含旅行規則,並預計於2025年發布各地推動進度的報告。

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 2023/11

2023/12

2024/10

  • 加密資產與數位資產市場監管政策建議
  • 去中心化金融(DeFi)政策建議
  • 投資人教育及保護措施

IOSCO要求加強監管合作,以解決跨境問題,並呼籲成員國實施政策建議,以保護投資人及維持市場健全。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 2024/10 代幣化對金融穩定的影響

FSB提出監理機構和國際組織應考慮的事項,包括監測代幣化過程的數據缺口、代幣化如何適用法律及監管框架及跨境資訊共享。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 2023年11月 多功能加密資產中介機構(MCIs)對金融穩定的影響

因部分地區未能建立一致的監管框架,形成監管套利空間,FSB提出全面實施監管框架將有助於解決MCIs的脆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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