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交易資訊 48國簽署交換協議

加密貨幣情境圖
情境示意。圖 / General Bbytes @Unsplash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11月26日宣布實施虛擬資產申報框架(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CARF)推動成果,全球主要虛擬資產中心所在國承諾在2027-2028年前實施,其中已有數十國將簽署多邊協議,虛擬資產交易資訊的交換即將上路。

金融交易 更趨向數位化標準化

資誠全球稅務服務主持會計師曾博昇指出,CARF將大幅改變虛擬貨幣生態系業者的遊戲規則。在CRS下被歸類為須申報的金融機構以及其他虛擬貨幣生態系參與者,將受新框架重大影響,未來金融交易將更趨向數位化與標準化,金流審查也將比以往更嚴格,相關業者應密切觀察後續法規發展,採取因應措施為此一框架的執行預做準備。

CARF是一個國際稅收透明度框架,以類似CRS的方式,實現有關虛擬資產交易資訊的收集和交換。各國間若簽署多邊主管機關協議(CARF MCAA)者,可將虛擬資產稅務訊息進行多邊自動交換,擴大資訊交換的效率與鋪蓋範圍。目前已經有63個國家承諾在2027-2028年前實施,其中,主要包括大部分全球虛擬資產中心。

申報揭露 虛擬資產買賣總收益 

去年11月,原本共有59國承諾進行國內立法,讓CARF在2027年前做到國際間稅務資訊交換,本次全球會議首日發布新聞稿時,這個清單增加到61個,根據最新清單,至今年11月28日,累計已增加到63國,包含歐洲各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美國等。其中,48國透過簽署CARF多邊主管機關協議(CARF MCAA)履行資訊交換承諾。

在申報義務和行業監管層面,依先前發布的CARF規則,新型數位貨幣市場的中介機構,例如虛擬資產交易所、錢包提供方等,應進行盡職審查程序審查其客戶,每年並應向各自的稅務機關申報客戶總交易和轉帳資訊;虛擬貨幣應依照交易類型彙總方式申報,申報資料應以法定貨幣揭露虛擬資產購入價值與處分時的總收益。

幣圈將面臨申報 盡職調查要求

曾博昇認為,可以預期大部分全球主要虛擬資產服務商所在國,包含美國、歐洲各國與日韓、新加坡、香港等國家或地區將在未來2-3年內進行立法與各項管理工作的準備,在CRS下被歸類為須申報的金融機構以及其他虛擬貨幣交易中介機構,如虛擬資產交易所和錢包提供方等,可能很快將面臨申報與進行盡職調查的要求。

曾博昇說,目前為止虛擬資產不是CRS和自動資訊交換機制的重點,這也造成各國的稅務行政機關無法掌握這種去中心化新型交易模式的課稅資訊,因而造成課稅漏洞;今後隨CARF在全球推動,一旦越來越多國家立法導入虛擬資產申報與監管機制,稅務主管機關或將取得更多工具助力查核,加上全球多邊資訊交換時程日益逼近,將使交易資訊愈發透明化。

比特幣非貨幣 資產交易要課稅

虛擬資產交易所衍生的稅務議題,絕對是各國政府關注焦點,特別是近來比特幣價格飆漲,將使各國政府更加關注相關動向。財政部長莊翠雲不久前強調,目前比特幣的定義不是貨幣而是資產,有交易一定會課徵相關所得稅,充分宣告課稅權的立場。

就個人投資人而言,要注意國際間資訊交換對個人的稅務影響,過往CRS制度對海外資產資訊揭露所產生的影響,將隨著CARF制度的完善與實施,將更深化到虛擬資產中。曾博昇指出,個人若透過註冊在中華民國的虛擬資產交易所交易,投資人的交易資料將由該交易所向稅務機關申報;即使透過其他交易所交易,國稅局未來也可能透過資訊交換機制,取得投資人在海外交易所的交易資訊。

防虛擬資產詐騙 交易將更透明

今年11月28日金管會公告全新打詐防護措施,與財產安全攸關的新法規中,主要針對銀行與虛擬資產的詐騙問題進行規範,以保護虛擬資產投資人的財產安全,因此銀行、虛擬資產業者將被要求與監管執法單位更緊密合作,未來投資人透過台灣虛擬資產交易所交易時,相關交易資訊也將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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