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上任第一天,一口氣簽署多項行政命令,其中,全球稅收協議與美國優先貿易政策中前所未用過的報復性條款兩項行政命令,明顯與拜登政府在全球稅收和貿易政策上有明顯轉變,備受關注。
反全球稅收協議 增報復性條款
美國總統簽署的行政命令是指對行政部門具有法律效力的總統指令,這兩項攸關政令的其中第一項命令是,針對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兩支柱計劃,即全球稅收協議,川普的行政命令實質使拜登政府先前對該計劃應允的事項變成無效。
第二項命令是一系列指示,目的在實施「美國優先貿易政策」。其中,提到美國稅法中的報復性條款,該條款以前從未被使用過,一旦被觸發,可以透過總統認定對美國個人、企業實施不公平稅收政策的國家,讓該國的公司與個人在美國所得稅負加倍。
值得注意的,川普的行政命令對象也包括財政部、美國貿易代表(U.S. Trade Representative),意味除稅收政策,美國也可透過貿易措施,甚至透過世界貿易組織(WTO)或其他管道來挑戰他認為「不公平」的政策。
防止他國決策 影響美國課稅權
美國眾議院歲入委員會主席傑森·史密斯(Jason Smith)2025年1月22日,再次提出保護美國就業與投資法案(H.R. 591),目的在保護美國勞動人口和企業,對於實施不公平、跨境(extraterritorial)稅收政策的國家實施報復性措施。史密斯在新聞稿中表示他所提出的法案,和川普上述行政命令息息相關,兩者目的相同都在防止其他國家的決策,影響美國對境內個人、企業的課稅權。
保護美國就業與投資法案要求美國財政部研究及辨識其他國家對美國納稅義務人有影響的不公平、跨境的稅收政策,來自該國家之個人和公司取得美國來源所得,其在美國的所得稅負將每年增加+5%,最高可增加至一般國內稅率+20%,該額外稅負,只有該國廢除或修改相關稅收措施,才會停止適用。
不公平稅收政策範圍 定義未明
川普的行政命令以及史密斯發布的新聞稿,尚未明確定義不公平稅收政策範圍,惟史密斯的新聞稿提及徵稅不足的支出規則(undertaxed payments rule,UTPR)做為不公平稅收政策的範例。
另外,其他國家已公告實施或還在研擬中的數位服務稅(digital service tax,DST)預計也將納入範圍。美國立法及行政單位對於全球稅收協議的立場,也會導致OECD的支柱一(Pillar 1)方案難以獲得美國同意,恐將使支柱一無法實施,或實施時程大幅延後,取決於未來美國下任總統及下屆國會的立場。
對台報復率低 台企直接影響小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認為,川普的行政命令以及H.R. 591所提出的措施,對台灣企業的直接影響相對有限,台灣目前並沒有實施UTPR、數位稅或Pillar 1計畫,因此短期內美國對台灣實施報復性措施的機率相對不高。
再者,美國聯邦企業所得稅率為21%,高於15%,除台灣有的企業在美國子公司享受大量研發抵減等租稅優惠,可使有效稅率大幅下降,否則美國也較不會成為支柱二補稅的對象。此外,外商投資美國是否屬新法案要保護的「美國企業」,也存在一定爭議。
密切觀察 宜及早調整稅收策略
由於川普行政命令和H.R. 591下的報復性措施若實施,預計以整個國家為對象,故透過第三地區投資美國的台灣企業,例如利用UTPR已完成立法的歐盟國家子公司,需要留意後續發展,以免美國營運的有效稅率明顯上升;另台灣現行跨境電商需課徵所得稅的制度,未來會否也被視為數位服務稅議題,也需進一步觀察。
蘇宥人說,川普政府的新立場可能影響OECD全球稅收協議的現況,可能偏離UTPR而將重點放在所得涵蓋規則(Income Inclusion Rule,IIR)、國內最低稅負(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QDMTT),台灣跨國企業需密切關注美國及其他國家稅收政策變化並及時調整稅收策略,以因應可能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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