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綠能發展僵局 蔡宗融: 五路並進

商總「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主委蔡宗融,針對綠能發展提出突破性建言。圖 / 開陽能源提供
商總「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主委蔡宗融,針對綠能發展提出突破性建言。圖 / 開陽能源提供

全台最大的雲林台西273MW太陽光電案場4月22日併網,蔡英文總統親自出席,會後並與業者進行長達2小時座談。蔡英文說,她的任期還有一年,但是會努力到最後一刻。開陽能源(6839)董事長蔡宗融代表商總建言,提出一針見血的「五路並進」方案,期望一舉突破目前綠能產業發展僵局。

蔡宗融說,五路並進是指: 對嚴重地層下陷區農地範圍大小,能依饋線容量滾動檢討、對漁電專區土地,應由政府主導管路共同開挖埋設事宜、對現行太陽光電土地類別變更提出優化作法、對臨登工廠移轉撤照與太陽光電設置主張脫勾管理、對避免造成農地破碎化,主張應責成地方政府規畫農電專區。

針對各方案本末,蔡宗融進一步說明。當前政府公告光電地層下陷專區有38區,總面積達2,162公頃,業者因面臨許多外界難以想像的困難,過去10年來,實際開發設置面積僅達10-15%左右。

蔡宗融建請鄰近嚴重地層下陷區農地,應根據饋線容量滾動式檢討,所在區域的擴大或縮小,採用容許方式進行才能擴大光電建置開發成效。

業者開發漁電專區土地,由於場域交疊以及工程設置時間不同,為埋設管線導致農路重複開挖,造成漁民不便且衍生糾紛,政府應主導管路共同開挖、埋設。

優化現行太陽光電土地類別變更規定,需達2公頃以上;30公頃以內土地,內政部不收件。業者集結土地不易,尤其在籌設與地目變更階段,經常會遇到地方政府技術性拖延。蔡宗融建議業者集結土地未達30公頃時,可擇由中央或地方審查。

至於,特高壓等級太陽光電的土地類別變更方面,過去因「人為種種」因素,審訂時程較長,蔡宗融反映業界心聲,希望未來這類土地類別變更案,由能源局專案控管、追蹤、輔導,以協助審查進度。

目前,臨登工廠總面積已超過1萬4千公頃,總家數超過2萬家以上,因申設退縮或消防問題,相較有意取得執照的家數估計不到15%。現行規定臨登工廠一旦停業,旋將面臨光電撤照的命運,導致業者對臨登工廠屋頂租賃,裹足不前。蔡宗融認為,有關臨登工廠設置光電應走向單純化,設置太陽光電與工廠移轉撤照應脫勾。

農電共生勢在必行,一地兩用發展太陽光電,嘉義大林去年12月已有示範案場,政府接著應規劃可供業者遵循的農電共生執行策略,輔導光電業者活化休耕農地,與農產公司合作,種植小麥、牧草、蒜頭等台灣欠缺大宗進口的農作物,為免農地破碎化,應責成地方政府規畫農電專區。

 

延伸閱讀

 

發表評論

請輸入您的評論!
請在這輸入你的名字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