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等關稅非終局 臺企布局宜彈性以對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圖 / 資誠提供

臺美持續談判協調 降低經濟衝擊 

美國趕在8月1日對等關稅政策正式上路前,在美東時間7月31日由白宮發布行政命令,宣布各國對等關稅的稅率,臺灣稅率壓線公布,從32%調至20%;總統賴清德強調,20%只是暫定,最終關稅仍待臺美雙方持續談判協調。

PwC Taiwan專責海關與國貿管理的普華合夥律師李益甄表示,白宮行政命令同時提及包含臺灣在內的貿易夥伴,如之後能與美方達成具意義的貿易及安全協議,仍有適用較低稅率的空間,意味20%並非最終結果,後續政府仍有可能藉完成貿易協議,降低美國關稅對臺灣整體經濟的衝擊。

週四生效三重點 維持海上飄條款

李益甄從新稅率實施時間、各國稅率執行與轉運條款三面向,彙整出美國這次行政命令的重點。首先,新稅率實施時間,將自美東時間8/7日起實施,李益甄解釋,這項行政命令自公布7日後生效,公布當日不算;同時,維持「海上飄」條款,在美東時間8/7日前已裝船,10/5日前到港的貨物,都仍適用先前稅率。

在各國稅率執行上,行政命令會將適用差異稅率或完成協議的國家列入Annex I,其中,對歐盟產品課徵15%對等關稅,如原稅率低於15%,則總合稅率維持15%;如原高於或等於15%則不再額外加徵。未列Annex I國家,稅率仍為10%;另在轉運條款方面,如違法轉運貨物除按應有原產地稅率課稅、處罰,還將額外課徵40%從價關稅。

稅率能否再低 取決臺灣讓步提議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表示,在4-7月期間,美國陸續與歐盟、日本、韓國、越南、印尼等達成協議,分別更新原本提出的「對等」關稅至15-20%,相對國家也應允大幅調降對美產品的貿易和非貿易壁壘,採購美國商品,增加對美投資。以日韓為例,答應對美投資5,500億和3,500億美元,振興美國政府指定的產業。

川普日前壓線簽訂行政命令,更新臺灣對等關稅至20%,低於先前的32%;不過先前公告的半導體、電腦等產品、鋼鋁製品以及特定產品的美國成分等,不在此次對等關稅的徵稅範圍;也不適用關稅豁免清單(Annex II)以及新增豁免項目的總統備忘。

投資美國 臺美類租稅進度更關鍵

川普行政命令保留一項但書,若此後與列名Annex I裡面的貿易夥伴達成協議,則以該協議的條款取代7/31日關稅。美國對臺稅率能否再談低,取決於臺灣能否對美提出額外讓步、採購、投資承諾等,後續發展待觀察。

蘇宥人分析,目前亞洲地區除日韓兩國15%外,其餘國家多在20%上下,關於這點臺灣企業在決定製造基地的布局時,必須特別留意這點;至於臺企赴美製造的選擇,美國國會前此提出目前參院審核中的臺美類租稅協定方案,與這次關稅措施相比,潛在影響更深刻,才是打算投資美國的臺灣企業必須關注的大議題。

選產品生產地 避免單看關稅高低

因應美國這次貿易關稅政策,臺灣企業應避免純由關稅高低做為選擇產品生產地的唯一或主要考慮因素。單依各產業供需狀況以及買賣雙方議價能力看,關稅增加確實可能影響臺灣供應商的市佔和利潤。

不過,若單純只尋求關稅低的國家,極可能忽略在各國、各地區設廠與營運的成本、基礎建設完整性、人才供需、生產良率等差異;尤其設廠在新的國家、取得必要營業執照與許可需花的時間,最終節省的關稅效益,不見得能抵銷這些直接和間接成本。

環境不確定高 策略彈性以應風險

蘇宥人認為,這波「對等」關稅以及後續美國與特定貿易夥伴達成的協議,應該不會是美國經貿政策的最後一則消息,日後仍會有新發展與新改變,甚至包括其他國家可能有的報復或因應措施。

在整體環境高度不確定的情況下,蘇宥人提醒臺灣企業,必須儘量使全球布局及生產製造地點的策略更具彈性,俾便在美國、歐洲、亞洲等地有新經貿政策出現時,可以更快速因應,以維護企業在全球市佔與利潤,緩解各項政策對企業營運的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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