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2日經濟部預告2025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與計算公式草案,18日這項預告草案循例將辦聽證會,先聽取各界意見、再召開審定會完成審定與費率公告程序,立意良好也符合程序正義,不過,熟知太陽光電業內生態者卻說,多數業者意興闌珊,原因在哪?
舊問題未解新政未見 獲利不如前
問起聽證會,業者表示那就只是在「走流程」,直言光電案場開發遭遇的困難重重,法規限制也重重。她說,公務體系審批時程無法預估、地方抗爭不斷、公權力不彰,哪些問題不是老生常談? 政府久未提出光電新政,一位南部資深業者指出,從各項跡證觀察,應可理解為政府對未來光電產業發展不重視。
據瞭解,今年度的躉售費率相關會議,業內相關公會的參與者多半顯得意興闌珊,內心對未來光電業發展充滿擔憂。深怕產業將進入或其實已接近綠能投資的死亡交叉。另一位資深業者就透露,「這一行風險不斷增加,獲利卻大不如前,不如直接將錢放到銀行定存更划算」。
躉購電價制度 只買綠電不擔風險
躉購電價制度可以說是對綠電的「保證收購」,源自德國2000年《再生能源法》的Feed-In Tariff(FIT)制度,這套制度讓德國再生能源裝置量迅速提升,目前全球有超過70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
躉購電價制度跟一般補貼制度有很大差異。一般補貼是由政府補助設備購買,卻難保證設備被良好維護。2000年德國開啟的躉購制度,改由民眾先掏錢買再生能源設備,政府再以躉購費率收購綠電,為期20年。
這個制度意味政府買綠電不買設備;畫的大餅是綠電發愈多,愈有錢賺。一位準備退出產業的業者直指核心,台灣風電與太陽能電廠,哪天如果風機或太陽能設備毀損,還有沒風、沒日照,發不了電的日子,都算廠商的,政府沒有任何損失。
德國躉購電價制度 上游廠商暴利
德國躉購電價制度施行之初,主要針對太陽光電產業,由於當時太陽能的上游材料多晶矽的技術被全球少數幾家公司把持導致產能不足,太陽能發電成本過高,於是德國政府推動躉購電價制度,讓廠商逐漸擴充產能,增大市場競爭,透過市場競爭,讓太陽能電價逐漸走向與市電同價(grid parity)。
在2002-2008年,太陽能模組的價格每瓦3.5-5美元,佔整個太陽能電站的成本高達7-8成,在各國躉購電價制度加持下,生產廠商迅速增加,產能雖急速增加,但上游廠商利用長期供應合約模式獲取暴利,導致太陽能發電的成本下降十分有限。
直到2008年,受到金融海嘯衝擊,才讓太陽能模組的生產成本大幅下降,2009-2012年發生全球太陽能廠商的連續倒閉潮,之後中國大陸在政府大力支持下,發展出全球最完整且最龐大的太陽能產業鏈,太陽能模組的價格每年幾乎都大幅下跌,直到今年大陸太陽能模組的售價已經跌到每瓦10美分左右。
政策偏向 應依產業實況動態調整
相較其他國家售價必須維持在30美分左右才有利潤空間,因此除非當地國的政府有特別政策支持,否則太陽能的生產商根本沒有存活空間。也不能說政府都沒做事,只是策略上保大放小,那些台灣太陽能生產商至今尚能存活,便是政府政策支持的結果。話鋒一轉,業者認為這是政策偏向,太陽光電業者就是爹不疼娘不愛,話說得有夠酸。
時至今日,這樣的結果對台灣太陽能產業的影響仍十分巨大。一位兼營代理國際知名模組的業者剴切的說,畢竟台灣發展太陽能的主要目的在產生足夠綠電,以協助台廠淨零減碳,推動台灣參與環境永續、維護整體產業競爭力。
但是,台灣目標躉購電價幾乎年年調降,對太陽能投資商來說,的確已經進入或接近綠能投資的死亡交叉,因為投資風險不斷增加,獲利卻不如將錢直接放到銀行定存。政府的政策難道就不能定期或不定期依現況總體考量,動態調整調整一下?
突破僵局 算算太陽光電投資成本
問到如何才能讓政府與業者都能更理性看待躉購電價這本帳,一位業者感嘆的說,老生常談的事要我們先打住,要鎖成本的政策卻一點都停不下來,「直直催落去」。開聽證會前官員怎不先算算台灣太陽能電站的成本結構?怎麼好意思躉購費率還年年按計劃一直一直降?
台灣太陽光電投資成本即全生命週期成本,在結構上粗略約可分為建置、管理以及維護三大成本。其中,建置成本包括太陽光電模組、變流器、支架、直交流設備、施工及勞安衛成本、管線開挖及線路租金等,以往太陽能模組佔建置總成本70%-80%,但隨太陽能模組不斷降價,目前約只佔20%-30%。
理論上模組價格大幅下跌,電站建置成本應該大幅下降才對,但業者說好不容易熬過疫情這幾年卻遇上通膨,人工費用、其他材料費用都大幅上漲,一下子拉高大部分太陽能電站,原本因模組下降可以降下來的成本。業者表示,台灣太陽能依案場大小不同,目前每瓩建置成本約在35000-70000不等。
管理成本包括案場取得成本、各種專業技師簽證費用、環境生態調查、當地居民及地方政府溝通、各項申請文件、案場租金、地方回饋及融資利息等支出。這些成本中以案場取得成本佔最大部分,目前,如以私人土地介紹為例,每瓩成本從1000-10,000都有可能。但這幾年隨民眾愈來愈多陳抗,廠商投入在與民眾、民意代表的溝通成本,正不斷增加中。
在維護成本方面,主要包括電站監測、模組清洗、故障維修、定期檢查、消防檢查、電站拆除回收等。依維護項目及案場規模而定,一般佔案場發電總收入的3%-10%。聽完幾位業者理性分析,接著談回馬上將舉辦的聽證會。好奇問為什麼不去參加? 一位業者說,一開始真的是認真準備全程參加,但努力爭取也沒什麼用。
管理成本高漲 綠能投資無利可圖
政府推出躉購電價制度時,為持續推動且不致讓綠能投資產生暴利,因此會有自己的投報率公式,大致希望太陽光電廠20年的內部投資報酬率控制在5.25%,相當於廠商每投入一塊錢,20年後可以拿到淨現值2元,由於具有保本及穩定獲利的特性,一開始也吸引國內外很多保險與退休基金投入。
持平的說,政府的公式中若只考慮太陽能電站的建置與維護成本,對日漸龐大的管理成本卻視而不見,光基本薪資一調再調,成本就不斷墊高,何況還有缺工問題。業者感嘆,如果這每一小部分政府都不解決,廠商在風險無限、利潤有限的情況下,誰還願意投資?商人就是將本求利,基礎問題若無法解決,聽再多、講再多,能不嫌多嗎?
兩項對策 問題不全在調躉購費率
其實,台灣的購電價已經是全世界最高的了,如果調高躉購費率,政府必然引來立法委員的炮轟,有點像光電業者面對陳抗的情況,只是業者希望政府要硬起來,認為對的事就要堅持。帶頭的人如果不挺住,底下怎麼做?馬上過年了,就像舞龍一樣,舉龍珠的人走位如果不對,整支隊伍就會被累死。一位暫時退出產業但仍心繫產業的老總級資深業者,用台語評斷並說了不少與領導有關的要則與作法。
他認為當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要朝向兩個重點去思考,一是完全或大幅開放模組可以對外採購;一是政府應該積極去規劃綠能專區,讓廠商可以免除高額仲介費,而且也不受到地方居民與當地政府干擾,先免除廠商的投資風險,這樣才能自助助人,真正幫到廠商也幫到政府本身,一同解決太陽光電產業的生存問題。
放大共生效益 太陽光電活力四射
專區也不要全部都拿來專門做太陽能,應該是一個多功能的專區,來自北區的業者附議,接著補充說,專區除了太陽能發電外,也要有其他經濟效益,例如停車場、開放式的當地農產、文創產品展示銷售空間,甚至夜市等等,還可增加地方政府的公共設施及就業機會,這樣用類似地方共生方式推動,才可以把效益做大,讓阻力最小,也才能受到各方歡迎,太陽光電產業也將再活力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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