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關加密貨幣的法規監管議題,成為全球與台灣關注焦點。PwC發布2024全球加密貨幣法規報告(Global Crypto Regulation Report),針對加密貨幣過去一年在全球法規環境、包括台灣在內超過40個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概況,同時,探討這些變化對加密貨幣業者與金融機構產生的影響。
PwC這項報告將加密貨幣法規的推動進度,分為監管框架的實施、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許可或註冊制度的採行與旅行規則的落實、「穩定幣」法案的頒布等4項重點。根據報告,超過20個司法管轄區在過去一年已經全面通過加密貨幣的監管框架,逾40個司法管轄區正致力於推進以加密貨幣為重點的立法,其中,又以歐洲與中東地區在訂定指導原則與開放數位資產業務發展最積極。
國際金融組織動向觀察
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國際監管框架 2023年7月FSB針對加密資產活動發布全球監管框架與路線圖。該框架提出對加密資產活動的監管、監督與監察的建議;同時修訂有關「全球穩定幣」安排的建議。
以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同時借鑑近期加密貨幣市場的事件、各司法管轄區內的施行經驗等,提出最終建議。FSB將在2025年底前,檢視各司法管轄區的實施情形並持續評估對去中心化金融政策的影響。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與FSB加密資產政策 2023年9月IMF與FSB聯合發布政策建議文件。為因應加密資產對總體經濟與金融穩定所帶來的潛在風險,敦促各司法管轄區需對加密資產採取更全面監管、監督與監察機制。
對加密資產發行人與服務提供商進行監管,將有助資本移動管理措施、財政與稅收政策以及健全金融運作。同時,司法管轄區也需維護貨幣主權並強化貨幣政策框架,以免因資本移動導致劇烈波動。
洗錢防制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金融誠信 根據2023年6月FATF文件指出,全球針對虛擬資產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的實施情況並不理想。為此,FATF表達嚴重關切,並強調去中心化金融和非託管錢包(Unhosted Wallets),包括點對點(Peer-to-peer)交易,恐將衍生洗錢、資助恐怖主義與武器擴散的風險,遭到被制裁者的濫用。
FATF呼籲各司法管轄區應在最短時間內落實旅行規則的施行,不能再拖延。此外,司法管轄區也需充分辨識風險,採取抵減措施,包括監測或監督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與加強打擊非法行為。FATF將公布各司法管轄區內在今(2024)年上半年採取的措施。
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 加密資產標準 2023年11月IOSCO在其發布的最終報告中提出,加密貨幣與數位資產市場的監管建議。這些建議主要針對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在交易、營運、託管、借貸以及代理他人推廣與分配加密資產上的風險。為保護投資人與維護市場健全性,敦促主管機關需實行與金融市場一致的監管機制,以促進加密資產與傳統金融市場間的公平競爭,降低監管套利風險。
IOSCO強調提升監管合作在解決跨境問題上的重要性,呼籲所有成員實施包括穩定幣在內,涵蓋六個領域適用於所有類型加密資產的18項建議。此外,為因應去中心化金融風險, 2023年9月提出建議草案並接受公開諮詢。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審慎監理標準 2022年12月BCBS訂定加密資產風險審慎處理標準,將於2025年1月實施。大多數司法管轄區正逐步將這項要求納入個別法規中。根據標準,銀行要將加密資產分成兩類,無擔保加密資產與缺乏穩定機制的加密資產穩定幣,必須接受更保守的資本處理方式。在2023年12月修訂標準中,視穩定幣比無擔保加密貨幣風險更低,並可遵守「Group 1b」風險管理標準。
歐盟加密資產市場規範(MiCAR) MiCAR是首個針對加密資產的跨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框架,2023年7月正式生效,適用於在歐盟成員國國內或跨歐盟營運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加密資產發行人,取代各成員國針對加密資產的監管框架,以因應不同類型的加密資產所帶來的不同級別風險,促進與金融創新間取得平衡。
目前,歐洲證券與市場管理局和歐洲銀行管理局正就監管技術、實施技術等標準與指引展開諮詢,以進一步明定MiCAR的適用原則。
美國加密貨幣立法進度
美國於2023年通過的幾項加密貨幣法案與監管措施,範圍涵蓋支付型穩定幣的發行與監管、數位資產的定義、市場結構與稅務。其中,支付型穩定幣法案目的在確立監管框架、明定穩定幣的發行人資格。經核准的非銀行發行人,將受到與銀行金融機構相同監管,需遵循資本、流動性、風險管理和法遵等規範。目前該法案尚未達到共識,仍待完成立法程序。
另一項法案是與21世紀金融創新與科技法案(Financial Innovation Technology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一起提交的數位資產市場結構法案(Digital Asset Market Structure Act),界定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數位資產業務的管轄權。
加密貨幣的創新與監管
資誠金融產業服務會計師吳尚燉指出,為求在金融創新與風險管理間取得平衡,維護金融穩定,過去一年全球各司法管轄區正加速進行加密貨幣法規的研議和實施。另基於加密資產跨交易跨國特性與近期發生的事件,凸顯國際間跨國監管合作、法遵與導入消費者保護概念的重要性。
資誠金融產業服務會計師胡友貞表示,從長遠發展來看,加密貨幣業者在開展業務時,需考慮業務落地的相關行政成本、稅務影響與策略、長期的成本效益分析、人才庫、監管制度的成熟度等面向,同時也要能掌握不同司法管轄區內的對等性,以利在不同監管制度與成熟度各異的國家間落實法遵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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