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 牽動法律身分財產關係
近年台灣離婚率居高不下,名人離婚案件備受矚目,到底結婚前要做哪些準備?在婚姻關係中又要注意什麼事?萬一由於離婚或死亡致使婚姻關係消滅,在最後關頭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資誠日前婚姻資產保全論壇,指出婚姻關係中常見的資產保全方式。
結婚是人生一大喜事,但若兩人關係一直處不好,最終很可能離婚,以遺憾收場。尤其,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從締結婚姻或離婚那刻起,夫妻間在法律上的身分與財產關係即產生變化,甚至,牽動家族企業的股權結構、接班傳承、財富分配等權益。
不要期待對方同 白紙黑字寫下來
普華家事與高齡權益服務主持律師賴芳玉表示,執業30多年,家事案件是法律與心理、社政、財務的專業整合服務,當決定離婚時,最先遇到的是心理創傷帶來的衝擊,有時不表達並不代表沒事。她說,某機構做數百人有效樣本問卷調查時,意外發現40歲以上男性佔「諮商」最大宗。面臨離婚寧可把創傷情緒交給心理專家協助,不要期待對方會照顧自己的感受或創傷。
賴芳玉提醒,夫妻簽婚前協議書,尤其涉及跨國國籍或跨國或跨境資產時,因涉不同國籍(境)的夫妻財產制,致使婚姻資產分配益趨複雜化。故婚前談清楚,簽署有效、公平、合理的婚前協議,婚姻關係較能維持,因為許多夫妻在沒有撕破臉時一切好談,一旦翻臉要離婚,每分錢都算得清清楚楚,這時有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就非常重要。
不要放棄協商 避免法院選擇爭議
離婚能「好散」是所有當事人的期待,重點就是不要讓紛爭進入法院,在家庭內解決。目前,台灣有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3種方式,根據內政部2023年調查,85.11%選擇協議離婚,與美國、加拿大的裁判離婚大不同。賴芳玉建議,無論是否處於訴訟,都不要放棄協商,這是讓事件最快落幕的方式,也最符合自己利益。

涉及跨國財產者,同時有數個國家的法院有管轄權時,先確認哪一個國家的夫妻財產制最利己,前提是要避免陷入選擇法院(forum shopping)爭議。不過,離婚協議的複雜性頗高,除合乎法律程序,最重要在於「想清楚」後的簽署與承擔,那是結算過去、規劃未來的重要儀式。
婚前事先規劃 防制資產外流風險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提醒,婚姻關係牽涉到家族資產傳承議題,不要等到問題發生了才想辦法解決,應事先規劃。有些人覺得婚前協議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傷感情,他建議,如果覺得難以啟齒可由專業第三人做為溝通與緩衝,抑或可考慮預先建立對事不對人機制,例如透過訂立家族憲法並規範家族成員應簽署分別財產制的約定,以確保家族和諧及家族資產保全。
鄭策允說,如夫妻未約定分別財產制,家族成員可能因離婚導致配偶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家族股權遭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或因死亡遭配偶主張應繼分或特留分時,可能導致家族核心資產分散,甚至資產外流的風險。
生前或遺囑信託 分居分別財產制
善用閉鎖性公司或信託機制作為超前部署的工具,以減少因離婚或意外事故發生時對家族或企業的衝擊。此外,未成年子女繼承財產時,如何保全其資產也是重要課題,實務上,可預先規劃生前成立信託或遺囑信託,以確保未成年子女將來生活無虞,降低未成年子女的財產遭受不當管理或使用的風險。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連盛指出,夫妻即使決定不離婚,但因難以維持共同生活,分居六個月以上時,可以要求法院改用「分別財產制」。實務上,會發動「分居條款」的一方,通常都有做資產保全。
常保危機意識 家族憲法進退有據
洪連盛提醒,婚前雙方或多或少要對夫妻財產制的規定有了解,包括法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根據民法1030-3條,離婚前五年處分的婚後財產,應視為現存的婚後財產都須被追加計算等相關規定。尤其,即使身處婚姻關係仍要有資產保全的危機意識。
當覺得對方有計畫的將資產轉移或變形,最好提高警覺並蒐集證據以備不時之需;涉及財產分配時,切記盡量採取具有強制執行力的程序,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避免另一半惡意脫產。
洪連盛建議,企業主要做好家族傳承事前最好能做規劃以減少風險,如預擬「家族憲法」等書面契約,約定家族各世代成員的權利義務、家族資產使用、婚姻契約、繼承及退場機制等,讓未來家族成員的加入與退出都有共同準則依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