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與寫手:忽略或接受讀者參與

秀實,世界華文作家交流協會詩學顧問、香港中文大學專業學院寫作班導師、香港藝術發展局文委會審批員、廣州外語外貿大學創意寫作班導師。曾獲「新北市文學獎新詩獎」、「香港大學中文系新詩教學獎」等獎項。 著有詩集《步出夏門行》、《婕詩派》、《臺北翅膀》等。評論集《劉半農詩歌研究》《散文詩的蛹與蝶》、《止微室談詩(1-5)》等,另有散文集、小說集等著作。2020年獲頒羅馬尼亞東西國際學院(The International Academy Orient-Occident, Romania)院士頭銜。

西洋文論洋洋大觀,主義與流派如元宵節的走馬燈,美好炫目,卻又循環往復。但無論何種主張,其理論均離不開「作者」、「作品」、「讀者」三者之間的關係。當中把讀者置放於高度的,是讀者反應批評(reader response criticism)1

評論家張錯說:「一件文學作品並不擁有單一正確指定涵義。它的意義,其實是讀者在閱讀過程不斷反應。有些學者甚至認為,在莎翁名劇《哈姆雷特》中,尚未準備好的不是哈姆雷特,而是讀者。所以應該是讀者仍未準備好的悲劇效果2」。

當這段話做如此解讀時,則創作過程讀者也參與了。實際情況是,作者進行創作時會考慮到他假設的閱讀對象。這是讀者對作者施行了預先的干預。網路文學隨網路發達,已普遍如空氣般存在;我們的生活等同一個網絡世界。最大的改變就是讀者的介入。

以作者之死(The Dead of The Author)一書聞名的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把傳統的「作品」(work)改稱為「文本」(text)。其間道裡相去遠矣。作品背靠文類,以文類確立其價值,並藉此尋找出相對威權的意義;而文本卻泯滅文類,強調自身的價值所在,並容納不同的闡述,或認為「尋找文本真正的意義,是不可能的3」。 

評論家鄭明萱說,「作品是已經書寫完成的事物,是界域完整、首尾確定、公認有一定作者的成品。文本則由語言之網組成,鏈結到其他相關言述,在基本定義上就是未完成的,沒有單一作者的,永遠進行著的書寫過程。」4可見傳統書寫與網路書寫的區別,在於作品或文本裡讀者參與方式和參與力度的不同。站在作者的角度而言,前者為大寫的Author,後者為小寫的author。

讀者的角色是從來不變的,差別只在於對作品的參與方式和力度。可以說,對作品的解讀,作者與讀者的力量是種「此消彼長」的關係。網路改變了讀者對作品的參與方式,加大了讀者對作品的參與力度。嚴重挑戰了作者在作品上的權威地位。

希臘文authority本來有權威的意思,英文的author由此演化而來。有人說,網路寫作與閱讀,逐漸形成了一個「反神學」(anti-theological)的解放活動。這不是杞人憂天。當作者的威權被侵蝕或被推倒時,其神聖身分便隨之消失,僅僅成了一個文字操弄者,即「寫手」(scriptor)。

評論家吳長青舉例說出一種明顯的影響,「類型化是網路文學的主要形態」5;而類型化的傾向,正是對作品裡那些創造的神跡極大的戕害。簡單來說,傳統書寫與網路書寫的區分比較如下:

傳統書寫| 作者 | 作品 | 讀者
網路書寫| 寫手 | 文本 | 讀者

網路無邊無界,讀者可以隨時隨地入侵作品的畛域,但其干預的實況如何,還得看作者的應對態度。好求名的詩人作家,自然善於利用科技機巧,也就是利用網路上龐大的讀者群來達到目的。

假設把經典的小說或詩歌公開在網路上,狄更斯《孤雛淚》與蒲松齡《聊齋志異》;艾略特《荒原》與杜甫《北征》所得的點擊率,當然少的可憐,其所得版稅鄙下可恥。網路寫作將作者淪為寫手,引導他們走上一個危險的路途,即爭取當下讀者的掌聲和喝采;但真正的作者,其所佇盼於作品的,卻永遠是未來的讀者。(2017.2.25凌晨1:50婕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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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文學理論流派,將焦點從作者或文本轉向讀者,強調讀者在作品意義建構中的核心角色,認為每個讀者的個人經驗、情感與詮釋,將形塑作品獨一無二的意義,實現多元解讀。
2 見《西洋文學術語手冊》,張錯,頁245,臺北:書林出版社,2005年。
3 參考《文學理論入門》,Jonathan Culler著,李平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08年。
4 見《多向文本》,鄭明萱,頁53-54,臺北:揚智文化,1997年。
5 見《網路文學創作與研究概論》,吳長青,頁131,南京:河海大學出版社,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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