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擬禁雙重國籍 臺美雙籍者關注影響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圖 / 資誠提供

專屬公民法 提案主張禁雙重國籍

美國俄亥俄州共和黨籍參議員伯尼.莫雷諾(Bernie Moreno)於12月1日在國會提出2025年專屬公民法(Exclusive Citizenship Act of 2025),主張禁止雙重國籍,並將「美國公民必須對美國負有唯一且專屬的效忠」這項原則寫入法律,此舉引發各界關注與熱議。

根據該法案內容主張,美國國籍應具備「單一與排他性」,任何人不得在擁有其他國家國籍的情況下,同時保留美國公民的身分。如果法案最終生效,目前持有雙重國籍者,將獲一年過渡期,同時須自法案頒布日起一年內,選擇保留美國或是外國國籍,並且要完成相應正式程序。逾期未能完成程序者,將被視為自願放棄美國國籍。

法案若通過 國籍選擇一年過渡期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指出,若法案依原文通過,持有中華民國與美國國籍者需要盡快完成國籍選擇。欲保留美國國籍者,須依法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並提交美方認可的證明文件;反之,若欲保留中華民國國籍,必須向美方提交放棄美國國籍的聲明。

一旦此項法案通過,禁止雙重國籍條款預計在法案頒布後180天正式適用,一年過渡期則自法案頒布日起算。國務院與國土安全部必須在法案頒布後180日內,公布配套操作辦法與相關施行細則。

恐難過憲法審查 立法可能性不高

蘇宥人指出,美國最高法院已有確立判例,除非美國公民自願且具有放棄美國國籍的意圖,否則國會不得立法剝奪其公民身分。因此,若提案係以取得或持有他國國籍做為喪失美國國籍的自動事由,恐難通過憲法審查,法案最終通過的可能性不高;但後續將產生的影響值得關注。

蘇宥人提醒,同時擁有中華民國與美國雙重國籍者,仍應持續留意兩國主管機關的公告,並以官方公布的最終法律條文與施行細則為準;必要時建議諮詢合格專業人士進行法律或國籍身分評估,以利後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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