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歸魚電歸電 權責分流開創漁電雙贏

魚歸魚電歸電 權責分流開創漁電雙贏
統益機電董事長暨系統公會首席副理事長林新寶認為,漁電共生案場若能做到權責分流,定能增進漁業發展,達到漁電雙贏。圖 / 策略風知識新聞網

一地兩用立意良善 過程風雨不斷

日前,台泥嘉義漁電共生案場因養殖戶無意養殖遭撤銷容許,迫使業者緊急尋求救濟,諸如此類的漁電共生案場難題待解,也引起業內熱議。

漁電共生是太陽光電重要選項,不過發展過程風雨不斷。政府一地兩用的構想立意良善,至今在因勢利導下多數光電業者也用心投入,過去「真種電、假養殖」的情形已經非常少見。

農漁電共生共榮 概念難一體適用

太陽光電系統公會表示,漁電共生為漁民或地主帶來租金收入,但這個概念難以一體適用。以石班魚等高經濟魚種養殖為例,因為本業很賺錢,未必願接受結合光電共生共榮。

本來,不管農電或漁電共生,多數農漁業者看天吃飯,考量到天候災損等變數,習慣只求溫飽,並不奢望光靠務農或養殖就可以賺大錢。其中,尤以養殖不佳、後繼無人,甚至荒廢停養的漁塭,較能接受漁電共生,爭議也較少。

寒害漁損減少 漁電共生幕後功臣

農漁業與光電一地兩用的共生設計,光電系統可以阻擋強風烈日有助作物生長。尤其,網室農園原以網布阻隔強光以及昆蟲帶來的蟲害,改用架高型光電系統,更加堅固耐用且能方便人員機具進出作業。

統益機電董事長暨系統公會首席副理事長林新寶就說,今年雖有多次寒流報到,可喜並未如往年傳出重大寒害與漁業災損,漁電共生案場中尤其是室內型案場,應是幕後無聲功臣。

融資難專業難速成 成功執行不易

林新寶分析時指出,營農型與漁電共生都要有團隊長期累積經驗才能成功,但業者在執行時卻面臨諸多實務上的困難,究其原因部份來自對農漁業不在行,成果不如預期系統遭拆表,另外,就是融資放款銀行常因擔心風險,對農電共生項目的融資申請持觀望甚至卻步的態度。

有鑑於此,政府最近有意導入養殖協會協助技術與專業改善。不料這項構想卻引來業者一片反對聲浪,原因是業者與漁民及養殖產學界已有密切互動,再加入養殖協會不但不能解決問題,擔心疊床架屋使情況因此演變得更複雜;衍生出更多問題。

養殖協助前提 權責分流開創雙贏

林新寶認為,假設養殖成果不如預期,責任還是要由業者一肩挑起,那就失去協助的意義,養殖協會也就沒有加入的必要;更何況目前各縣市養殖協會眾多,對光電的瞭解及養殖專業程度不一。

真正對光電有所瞭解的養殖協會當然可以提供養殖協助,範圍若包括案場協調整合時,權責應明確劃分。這樣「魚歸魚,電歸電」權責分流,才能增進漁業發展,真正做到漁電共生共榮的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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