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稅務風險 美納稅人須合規揭露
根據俗稱「肥爸」的美國FBAR(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與俗稱「肥咖」FATCA的特定境外資產聲明書8938表格(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規定,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與稅務居民,每年必須向美國國稅局與財政部申報持有專屬外國金融資產,範圍涵蓋銀行帳戶、證券帳戶與具有解約金價值的保單與年金合約。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觀察指出,許多美國納稅義務人不清楚非美國境內人壽保險歸屬於申報義務範圍內。肥爸、肥咖8938規定明確要求,凡是具備解約金價值的保險契約與年金合約都必須自行揭露。
海外壽險多不符美稅法 申報複雜
蘇宥人提醒,海外壽險申報及稅務處理極具複雜性。更重要的是,若外國壽險保單不符美國稅法對人壽保險的定義,除需履行肥爸與8938肥咖申報義務,納稅義務人於日後領取保單款項時,可能需被課徵美國所得稅,甚至面臨額外稅負。
實務上,多數外國壽險保單一般都不符美國稅法對人壽保險的定義測試,無法在美國被認定為人壽保險。在這樣的情況下,保單不僅要進行肥爸與8938申報,更須考量是否有其他揭露性表格或是所得稅的申報義務。
肥爸肥咖分不清 潛在漏報錯報多
許多人對於肥爸與肥咖8938表格間的差異感到困惑,導致誤解與潛在漏報與錯報。此類無意疏漏,可能引發後續嚴重的合規風險,包括被美國國稅局稽查與罰款。雖然,肥爸與8938表格都要求揭露有解約金價值的保單與年金合約的外國保單,但兩者在申報門檻與對象要求有所不同。
以肥爸來說,在年度任何時間點,當持有外國金融帳戶總值超過10,000美元時,納稅義務人就必須向美國財政部申報提交肥爸。其中,不僅涵蓋納稅人自有帳戶,也包括其具簽署權限的帳戶;8938表格則需隨年度所得稅申報提交國稅局,門檻且依申報身分與居住地不同,例如海外單身申報者,年底資產超過20萬美元或年度中超過30萬美元即須申報;夫妻合併申報者門檻更高。
違規罰則方面,兩者也有顯著差異。對肥爸來說,非故意違規的最高民事罰款為每次違規罰16,536美元,金額會根據通膨調整;故意違規者罰款更高。至於8938表格,未完整提交申報表時,將導致每納稅年度10,000美元的罰款,持續違規可能追加到最高50,000美元的罰款。
違罰欠稅款40% 找專家合規避險
蘇宥人強調,非美國境內人壽保險歸屬於申報義務範圍內,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與稅務居民,若因未揭露海外金融資產導致稅款短繳,最高可能罰40%欠稅款;由於美國稅法較複雜,他建議,美國納稅人應就其海外金融資產諮詢稅務專家,以確保符合法規、降低未來被稽核查稅時的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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