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減碳浪潮下,能源轉型已成各國政府首要面對的課題,資誠能源轉型事業服務團隊主持會計師蔡亦臺指出,過去五年台灣再生能源產業蓬勃發展,不僅綠電市場逐漸完善,碳權交易制度也逐步開展,例如,碳交所2023年底正式啟動國際碳權交易平台、碳費制度八月底已公告,2025年開徵。
蔡亦臺說,企業綠電要有效安排案場,妥善用戶間的轉供契約,才能達到最佳化綠電採購成本效益。同時,碳權交易如何配合企業碳管理,也是企業實踐淨零碳排和推動能源轉型重要課題。台灣電力企業聯合會(TEPA)理事長黃重球也指出,企業對綠電採購需求高,包括2023年底太陽光電三轉一政策更新、台電試辦沙盒計畫等,藉由產官學研深入交流,將進一步協助企業邁向淨零轉型。
2050轉型路徑 綠色能源未來
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說,國發會2022年公布的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包含12項關鍵戰略,其中6項與能源相關,因此,能源轉型是淨零路徑關鍵;多元綠色電力則是發展焦點。
前瞻能源除風電光電還包括氫能、地熱、海洋能以及電力儲存系統等,吳志偉表示,屋頂型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去年達標,太陽光電發展「一地多用」策略不變,以有效利用土地並達成綠電裝置容量目標;短期地熱將投入較多資源;氫能要看技術發展趨勢才能決定未來方向。儲能布建則視再生能源整體布建速度調整。
目前,離岸風電區段開發二期屬相對成熟階段,採競價非躉購模式推動;另為有效利用水深區域海洋能,浮式離岸風電技術在國際間成發展趨勢,在台灣開發商自主投入技術開發,政府也積極規劃,未來可望以示範案場方式推行。
吳志偉指出,光電與風電穩定建置發展較成熟,將續朝提高裝置容量與發電量發展,中長期則將納入發電型態較穩定的地熱,至於海洋能與氫能若有突破性技術,將成為長遠發展趨勢。
經部兩策略 助攻企業取綠電
標準檢驗局組長黃志文指出,目前已有353家企業參與綠電採購,今年上半年,中小企業約占兩成交易量,顯示綠電市場正逐步開放。在供給端,太陽光電案場三轉一政策鬆綁,售電業參與綠電市場交易。目前售電業高達78家,案場蓬勃發展,從2022年的100多案到去年已有300多案,預估今年將超過1000案。因應案場爆增,案場查核將規劃改用書面審查新制,最晚10月召開說明會。
黃志文說,經濟部為持續活絡綠電市場,提出兩項策略協助企業順利取得綠電,其一為引導綠電進入自由交易市場;其二則建立多元媒合機制。在引導綠電進入自由交易市場方面,除太陽光電三轉一制度鬆綁,也包含中小企業綠電平價專案,即國有地及國營事業的土地若招租太陽光電,其中三成發電量要投入標準檢驗局平台,供符合中小企業條例認定的中小企業購買且最多購入前一年度總用電量的30%。
黃志文指出,台電小額綠電釋出為定額商品,分為1萬度、5萬度及10萬度包裝,使購電企業能有效規劃預算及RE目標,可能因首次推出買氣不如預期,但由於底價略低於市價,企業可利用標檢局平台競標小額綠電商品;此外針對大水力綠電,即水庫型水力,目前也正積極規劃納入憑證發行範圍。
另外,在建立多元媒合機制策略方面,包括綠市集活動、綠色租賃方案及綠電CPPA信保機制都如火如荼進行中,許多購電企業深感興趣的最新綠電彈性分配機制,即所謂沙盒計畫,由於用電習慣與發電型態變化,會造成供需間的電量差異,沙盒計劃是將「事前依照固定比例分配綠電,改成事後依照發電及用電事實做分配。」有助擁有多電號企業達成自身的RE目標。
黃志文補充,針對離岸風電目前計劃成立泛官股事業售電公司執行「統購分銷機制」,由於離岸風電的案場容量特質與新型風機的生命週期約為25年,造成侷限CPPA必須為長期且數量大的合約,使得一般企業較不易參與風電購買,因此,期望藉由泛官股事業售電公司進行統購後,再以小量、短期綠電分銷,擴大企業參與綠電市場。
企業永續 碳權成碳管理工具
碳交所總經理田建中說,碳權交易是透過經濟誘因推動企業減碳,鼓勵企業在碳有價時代制定適應碳市場變化的減碳策略,將碳權視為碳管理工具,發展低碳產品或服務,以提升永續競爭力。田建中說,但目前國內法規並無「碳權」二字,而是以減量額度代表carbon credit。
國際碳權交易平台去年12月已啟動,引進國際碳權專案類型,包括風力、太陽能、沼氣等發電類型與潔淨水源等,今年目標是發展多元化碳權產品,上架自然碳匯、碳權專案,包括藍碳及綠碳以滿足企業因應國際供應鏈減碳要求;今年,10/2日國內的碳市場,即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平台將上線,由環境部核發減量額度。
另針對國際自願性碳市場趨勢,田建中以數據指出,近幾年全球碳權交易量雖下滑,但碳權註銷(offset)數還是上升的。前者,因特定方法學的碳權受質疑下滑;後者則因市場對使用碳權抵銷碳排的接受度增加而上揚。田建中表示, 碳交所另一項使命是推動淨零基礎建設,去年與英國標準協會推出ISO 溫室氣體系列證照課;今年和CFA協會推出國際ESG投資證照課,期待培育更多綠領專才協助產業與金融業接軌國際。
碳費將開徵 自願減量停看聽
資誠普華綠色科技董事李宗哲指出,環境部近期公告碳費三項子法,企業有因應碳費開徵的挑戰。依法,目前減量額度(俗稱碳權)來源,可分移除與減少或避免排放兩大類,其中,固碳或碳捕捉技術屬前者;後者顧名思義則為減少或避免原有排放量,李宗哲解析現行自願減量計畫制度的法規進程、減量類型、基本原則及申請方式。
李宗哲說,企業客戶最常問的是再生能源憑證與減量額度間的關係。他提醒,再生能源發電業(電廠)必須在「取得再生能源憑證」與「企業溫室氣體減量專案」兩條路徑中二擇一,綠電來源無法同時用在這兩項路徑;一般企業使用者,則依需求設定減量路徑,在二條路徑中搭配出最適方案。
針對自願減量專案實務,李宗哲也解析所謂「基線情境」,就是指在沒有溫室氣體減量專案活動下,會發生的人為溫室氣體排放情境。他強調,每個減量專案都要證明在基線情境下的「外加性」,即證明專案本身在溫室氣體減量產生的成效有額外達成的效用。同時,企業也必須先確認自願減量專案符合所採用的減量方法適用條件。李宗哲鼓勵非碳費徵收對象企業,在取得減量額度後,可以積極透過碳交所的平台進行交易,以參與推動國內減碳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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