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保稅轉廠利多 國際供應鏈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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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示意圖 / unsplash 提供

印度自2014年以來,全力轉型為製造大國,近年展現出斐然成效。尤其,經濟成長率遠高於全球主要經濟體。印度政府為吸引出口導向的供應鏈布局該國,持續推出並檢討各項保稅或關稅減免措施,降低出口導向製造業在印度營運的關稅負擔,強化其競爭力。

其中,電子製造業普遍採用由Central Board of Indirect Taxes and Custom (CBIC) 發布的MOOWR(Manufacturing and Other Operations in Warehouse Regulations) 措施,進行上下游保稅廠間的保稅轉廠操作,制度完善也落實。

資誠印度及南向投資業務會計師鮑敦川指出,若從嚴格的法規文字檢視,MOOWR 措施僅明確「保稅倉庫對保稅倉庫」間移轉,可維持關稅保稅狀態。也就是說,保稅品在未經加工改變其形態、規格及數量的前提下,可進行保稅「移倉」。

不過,一但相關產品經過具MOOWR資質廠商加工,致使產品型態、規格及數量改變時,要移轉給另一個具有MOOWR資質的廠商,是否仍能維持保稅狀態則無明文規定。對外銷導向的電子製造業供應鏈而言,這項法規上的模糊,無異是重大風險。

鮑敦川說,印度實務上有些邦的主管機關態度較寬鬆,對保稅廠間的保稅品移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允許比照保稅倉間移轉辦理;但也有部分主管機關對廠商提出糾正或查核,認為並不符合維持保稅要件,需於流轉過程補徵關稅。

近期,CBIC 在聽取各界反饋後,研議並發布新指引,明確規定從事生產加工活動保稅廠(Bonded Manufacturing Unit) 間的產品流轉,在完善揭露、帳冊保存及保稅申報要求後,仍可維持保稅狀態。

鮑敦川表示,對考慮或已在印度布局、以外銷導向的電子製造業或其他產業供應鏈來說,前述修法大幅降低保稅轉廠時關稅徵免與否的系統性風險,無異是項利多政策,期待印度主管機關能進一步研議發布更詳細的工作與申報指引,引導企業完善內外部流程。

鮑敦川提醒,廠商應注意前述MOOWR保稅措施,自2019年修法後,僅針對關稅給予保稅措施,不再與貨物勞務稅(GST)等其他交易稅掛勾。因此,印度境內保稅廠間的貨物流轉,仍須按其交易形式進行GST報繳並開立發票,使供應鏈上下游在印度的整體交易模式及資金流程,呈現出不同於在台灣或中國大陸的面貌,需要廠商因地制宜進行分析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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